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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再被搁浅?
目前我国有60岁以上老年人1.78亿,养老的经济模式主要是子女赡养、退休金、社保金。
近年逐渐兴起“年轻贷款买房,老年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 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晚年衣食无忧”的“以房养老”。
9月29日,全国政协举办“大力发展我国养老事业”提案办理会,然而,“以房养老”的提案因无相应法律保障,可能再次陷入难解困局
中国目前有60岁以上老人1.78亿,占总人口的13.3%。其中不能自理的失能老人约1036万人,半失能老人约2135万人,大中 城市空巢家庭达到70%。
9月29日,全国政协举办“大力发展我国养老事业”提案办理会。“以房养老”提案的办理部门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到场,他表示,不少国家都采取了“以房养老”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
我们离“以房养老”有多远?
银监会就此展开了专项调研,但由于我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
“房屋随它的主人一起就墓”,这是对我国房屋“大限”形象而生动的描述。当然,它还不完全准确,因为据统计,我国居民平均寿命为71岁(8月30日《北京晨报》),如果再扣除建房时间,事实上房屋的实际产权年限肯定不到70年。如果“以房养老”的话,等于人还没“走”,正需要托付最后时光之时,房屋却早已就墓,主人变得两手空空了。
在公共财政无力兜底所有养老问题的时候,许多与会专家都认为,“以房养老”不啻为解决养老难题的一种积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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