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查详细去向始终未获答复
此后一段时间里,钟金芮表示并未再关注这件事情,“我觉得捐助出去了,应该就是拿去做慈善了。不过后来郭美美那件事出来后,周围朋友都在讨论要不要捐款的问题,我就非常希望知道自己捐赠出去的这个旅游项目,有没有送到需要帮助的人手里,到底有没有变成善举。”钟金芮坦言,确实是受到郭美美风波的影响,才有要了解自己捐赠项目详细去向的念头。
钟金芮从8月初开始通过电话、网络提交查询申请,“一直希望他们告诉我所捐赠的旅游产品的去向、实施情况以及会计凭证,但是快一个月了,他们也没有给我回复。有一个说法,是我的捐款没有达到50万元人民币,在网上也无法查询。”
钟金芮说,捐赠无大小,都应该可以查询到流向。昨日,她正式委托律师向中国红十字总会发出了一封《司法调查函》,要求红十字总会在七天内,向自己提供捐赠的去向信息。
不提供去向或撤销赠与
钟金芮的代理律师、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表示,从法律、法规和政策角度,红十字总会必须进行充分的信息公开,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金焰在发出的函件中列举了2006年民政部颁布的《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中,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活动的信息等应该公开的明确规定,以及2011年7月出台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中明确要“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
实际上,在郭美美事件后,中国红十字总会在7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了“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但根据该平台设置的“门槛”,只能查询个人捐赠在10万元以上,单位捐赠在50万元以上款项的使用情况。对此,金焰认为,这一规定导致其当事人因金额不足,无法查询其捐赠信息,侵犯了当事人的知情权。
“慈善捐助是平等的,不能因为捐赠的多少就设置一个门槛或者划分一个界限,如果这样规定,所谓的公开、透明就毫无意义。”在该司法调查函中,金焰表示,郑重通知红十字总会在收到函件的七日内向其或其委托人披露所捐助物品的去向、实施情况以及提供会计凭证,“否则我的委托人将遵循法律途径解决,并保留向贵会追偿由此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包括撤销本赠与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