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仍属高增长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19.7%的增幅虽然有所降低,但仍然属于高增长,高于GDP增速,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速,也高于‘十二五’规划目标。”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上半年经济数据显示,全国GDP增速7.8%;根据“十二五”规划,我国计划到2015年争取实现最低工资翻倍,也就是年均增长13%。
苏海南介绍,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消费价格指数、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等。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压力下,2009年最低工资暂缓调整,2010年和2011年我国经济增速较高,就业需求比2009年明显增长,物价涨幅也较大,综合这几方面因素,很多省份大幅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个别省份增幅达到30%以上。”他介绍。
“但这种20%以上的增幅是不可持续的。”苏海南说,“今年GDP增速有所放缓,物价水平较之去年也有所回落,因此最低工资增速下调一些很正常,而且19.7%的增速仍然算高的。”
工资持续增长有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说,过去多年我国工资增长慢于GDP增长,导致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持续下降,近几年的较快增长可说是一种补偿性增长。“尽管我国劳动力总量上仍然供大于求,但无限供给的时代已成为历史,‘招工难’‘用工荒’现象就是最好的体现。新生代劳动者基于受教育程度的持续提升,其对包括就业平等与合理报酬等的追求也在持续升级。”
苏海南认为,只要工资增长水平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这种增长就是可以持续的。
“中国已经从一个落后农业国发展成了一个跻身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新兴工业化国家,但若不改变产业低端的落后格局,就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强国。”郑功成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