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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卫生部门前日下达阳光用药制度建设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处方用药监管,重点筛查大金额处方,筛查出的大金额处方要进行专项处方点评。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处表示,每个医疗机构对于使用金额排在前10位药品的规格、单价、使用数量、总金额、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每月公示一次,对存在严重不合理用药问题的药品做出停用处理。
抗生素类药物是此次阳光用药制度的一个重点。通知要求,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不包括抗真菌药物)使用金额占医院药品使用总金额≤20%;二级和一级综合医院≤15%;专科医院的抗生素使用比例根据近三年的使用情况制定。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深圳之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