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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起草《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好心人免责”

紫月清风 2011-9-13 12:54: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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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晶报报道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近年来,“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屡有发生,如何谨防助人者成被告,也成为人大代表们极为关注的问题。记者日前从市法制办对人大代表建议回复中了解到,我市正立法规范此类问题,《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已列入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法规草案在起草过程中。

  在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肖幼美在《关于制定“深圳市好心人免责条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建议》中指出,见义勇为是一种风险极大的道义行为,完善立法不但能够终止社会上“好人难做”的道德困境,也能给民众的善良与正义以呵护,如果立法,应该体现见义勇为者非故意伤人、致人伤残,不负相关法律责任的立法精神。

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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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月清风 楼主 2011-9-13 12:54: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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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法制办在建议回复中表示,《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已将《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列入深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目前,法制办正在调研起草该条例,届时将新制定的法规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记者了解到,拟起草的条例旨在鼓励和保护助人行为,以免除助人者承担不应有的法律责任,弘扬助人为乐的美德,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美好局面。而在拟制定的主要制度中,助人行为社会鼓励制度、助人者受帮助制度、助人行为免责制度和助人行为免予起诉制度将是主要内容。


        (深圳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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